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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高校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教学研究百题(第二期)征文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3-12-23   浏览次数: 90

 

 
 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、教育厅(教委),教育部各直属高校:

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进一步提高全国高校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教师教学研究水平,全部教学质量,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同意,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 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分教指导委员会和高等教育出版社《思想理论教育导刊》编辑部决定组织开展高校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教学研究百题(第二期)征文活动。具体安排如下:

  一、征文对象

  全国高校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教师

  二、稿件形式

  教学研究论文

  三、征文条件

  1. 论文选题主要围绕《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教学研究百题指南(第二期)》拟定(详见附件)。

  2. 论文应主题鲜明、观点正确,紧密结合教学,体现思想性、学术性、创新性和应用性,字数不超过5000字,300字以内的内容提要,未公开发表过。参考文献统一用尾注格式,并严格核对所引用原文,准确注明出处。

  3.文末务必提供作者简介(姓名、单位、职称、研究方向)、邮寄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(手机)及电子邮箱。

  4.论文务请遵守学术道德规范,秘书处将对所有论文进行学术规范检测。

  四、征文评选

  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分教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,将评出一、二等奖和优秀奖,一、二等奖论文将择优在《思想理论教育导刊》上发表,并汇编成册出版。优秀奖论文将登载在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教学研究网上(http://jckjyw.cufe.edu.cn/),进行在线交流。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分委会将于评审结束后择时举办获奖作者交流研讨会。

  五、寄送方式及时间条件

  请于2014年5月31日前将征文以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,文档名称及邮件主题格式均为“作者姓名-论文题目-作者单位”(因征文数量大,请务必按照此格式标注)。

  征文活动不接受纸质文本。

  联 系 人:谢玉进

  电子邮箱:jckjzw@163.com

  联系电话:010-62289276,15210604350

  附件: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教学研究百题指南(第二期).docx

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

2013年10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