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《江苏高教》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
来源:澳门太阳集团发布时间:2022-05-03浏览次数:10

各单位:

    高等教育研究对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、驱动和引领作用。为助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,推动新时代背景下高等教育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,不停全部各高校高等教育研究水平,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联合江苏教育报刊总社《江苏高教》编辑部开展“2022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《江苏高教》专项课题。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及我校材料受理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立项宗旨

    围绕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和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引导高教研究人员及一线教师,面向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,破解新问题、探索新路径、培育新成果,全面提高服务决策能力,不停全部江苏省高校教研整体水平。

二、立项条件

    专项课题围绕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,课题围绕《江苏高教》现设主要栏目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、大学治理、大学评价、师资队伍建设、人才培养模式、教育教学改革、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、辅导员队伍建设、心理健康教育、研究生教育、高职教育和国外教育等,研究内容强调问题意识、学术性和创新性,以宏观理论研究和中观以上应用理论研究为主。

    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各高校从事高等教育研究人员(含博士研究生)或一线教师,具有丰富的教育研究、教育教学、管理实践经验,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;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。

    课题主持人可根据课题指南(详见附件1)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,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。

三、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

   (一)立项数量。专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,重点课题立项10项、一般课题立项20项。我校限报3项。

    (二)资助标准。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,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。资助经费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提供并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账户。

四、申报条件及时间安排

    (一)申报条件。各申报人填写申报书,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,教师提交所在学院,经学院汇总、排序后报送社科处(高教所),其他人员直接报送社科处(高教所)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gjs@hhu.edu.cn

    (二)时间安排。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18日结束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条件2年内完成,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。

联系人:潘晓东  王鹏      电话:  6357 7162 

附件1 2022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《江苏高教》专项课题指南.docx

附件2  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《江苏高教》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.xlsx

附件3 2022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《江苏高教》专项课题申报书.docx

 

社科处(社科院、高教所)

2022年5月2日